以下是含有自慰片的搜寻结果,共15笔
苗栗一名谢姓男子(25岁)利用交友软体「探探」锁定未成年少女,不仅诱骗少女视讯裸聊并偷录性影像,更以此威胁勒索钱财,甚至对另一名少女强制猥亵并持拖把殴打。苗栗地方法院审结,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恐吓取财、诈欺、强制猥亵等罪,重判谢男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男子阿君(化名)与妻子小玲(化名)结婚逾7年才发现,老婆竟背地里与三名男子阿成、阿育及阿文(均为化名)有不伦关系,甚至会买情趣用品及传私密影片给阿文,令他气地向四人提告。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审结,小玲除了需给付15万元,还得和阿文连带给付给阿君5万元。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结婚7年的律师妻子小美(化名)婚内出轨,不仅与多名男子互传暧昧讯息,还大胆传送裸露照、自慰影片,甚至购买情趣用品赠送他人。阿德愤而提告求偿30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后,判决小美与其中一名小王须连带赔偿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22岁李姓男大生诓称看过少女性爱影片,可以帮忙删除,但要再拍摄性影像供比对,1名少女遭骗报案,检警扣案清查惊见被害人多达26人,自慰裸露影像和影片多达2000余笔,且多是未成年少女,所幸并未对外贩售,桃检依儿少性剥削以诈术使少年制造性影像等6罪起诉李男,并具体求刑22年。
台北一名科技公司董事长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与男子阿勇(化名)多次发生性关系,甚至互传咸湿对话、裸照及性爱影片,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阿勇确实侵害阿德的配偶权,判决阿勇须赔偿30万元,全案可上诉。
花莲一名二宝妈阿玲(化名)偷吃已婚人夫阿国(化名),两人曾在男方家中及车上发生多次性行为,且阿玲曾传送自慰片诱惑阿国,还娇嗔「我要你啊」、「我想知道你多爱我」等。阿国妻子发现后,身心重创,不得已将车子卖掉,并向阿玲求偿百万,最终法院判阿玲应赔偿35万元。
苗栗一名男大生阿宏(化名),透过脸书认识未成年少女小涵(化名),两人在社群软体聊天,接着他要求双方视讯自慰,并趁机使用手机的萤幕录影功能,将小涵胸部及持笔插入下体的画面摄录下来,全案因小涵母亲查看女儿手机才曝光。法院最终依违反儿少法判处阿宏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诉。
刘姓女现役军人去年2月与女友交往期间,涉嫌偷录对方自慰影片,分手后竟以此勒索1万元。被害人不堪受扰,匯款后报警处理。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无故摄录性影像等罪将刘女起诉。
一名女网友在网路上发问,因为交往4年的男友,突然向她说被诈骗了,被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出了自慰影片然后敲诈,还说不给钱就会散播出去,最后男友把对方骂了一顿后,就封锁了讯息。
国中男代课老师阿国(化名)创脸书假帐号,用美女同并显示单身,主动加国中男生阿华(化名)好友,再传讯「那你的棒棒很雄伟吗、龟头整颗很大吗、可以量看看吗、拍给我看」,引诱阿华拍4张裸照供其观览,阿国进一步要求拍自慰片,阿华吓到拒绝,事后发现他的同学也被骚扰,担心照片外流便报警提告。
屏东一名陈姓男子在2022年透过交友软体与未满16岁的小美(化名)结识后,竟模仿韩国N号房犯罪方式,胁迫小美自拍裸露胸部、下体,并以手指、宝特瓶自慰拍成影片传给他,一审判刑7年4月,陈男上诉声称已真心悔悟,请求轻判,高雄高分院审理后打脸陈男,指他先与另一名未满16岁少女性交,虽获缓刑但不到一年内再犯,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可上诉。
台中一名谢姓男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生过往亲密,怀疑女方劈腿,恐吓女方到他处住处谈判,未料竟拿刀割她左腿凌虐,导致女方缝了10几针,还恫吓不得向医生说出真相,从医院返家后,又逼女子张开腿自慰,还拿起手机拍摄并逼她表演「淫荡一点,脚张开」,事后女方提告,谢男还强辩拍影片是2人情趣。法官审理后,判谢男5年3月。事后谢男以50万和解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院将不可易科罚金部分退回高分院审理后,判刑3年8月,可上诉。
台南1名前自愿役许姓男子,当兵时与直播主A女为同居男女朋友,休假就会找A女「爱爱」,后来A女提出分手,许男不满「要把你的裸照及自慰影片传给家人朋友」、「要让你无法做实况主,要毁掉你」恐吓,逼迫A女与其性交、口交10次。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共10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
马来西亚有人妻在个人脸书上控诉,请来的印尼女佣,晚上不睡觉,不仅唱歌跳舞、拍短影片,甚至,还偷用她私人的物品口红、髮夹、髮箍与内裤,而她没收了对方的手机后,便发现手机中的影片是女佣与对方老公互传的自慰影片,还有和其他男子互传的自慰影片,让她感到惊恐。
25岁许姓男子前年因购买「原味衣物」结识女网友,他再诱骗要加码,以500万购买自拍裸体、自慰之性隐私影片,诱使对方提供私密影片给他,但他未付款反以此恐吓,刑事部分许男被依恐吓危害安全罪、个人资料保护法各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被害女子另提民事求偿8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许男须赔偿6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