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若收到兵役徵集令,只需事先準備證件,古代卻是要自備裝備。大陸陝西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于賡哲指出,魏晉南北朝時代中北朝的民歌《木蘭詩》,內容是孝女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其中就寫到,「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顯示木蘭在履行府兵制職責。

于賡哲教授指出,府兵制是出現於西魏的兵役制度,由宇文泰在大統年間(535年正月—551年十二月)建立,北周、隋、唐初繼續沿用,中期隨社會經濟發展而逐漸崩壞,到了唐玄宗天寶年間才取消,改為實行募兵制,府兵制最大特色就是兵農合一,老百姓平時為民、戰時為兵,每三年要入伍一次。

于賡哲教授說,府兵制另一特點就是「衣甲錙糧自備」,百姓從軍時須自備馬匹,當時每十個士兵行軍時,會使用一個灶眼做飯,因此府兵十人稱為一火,一火需買六馱馬,如果沒有馬就用驢代替,每十人準備八頭驢,此外輕武器、鎧甲、馬具,還有前往集合地途中所需的乾糧也都要自己準備。

于賡哲教授解釋,當時國家實施均田制,將土地平均做分配,百姓已享有權利,所以需為國家盡義務,參軍時必須自備裝備,此外花木蘭是北朝的故事,她屬於虛構人物,之後經過多代人的潤色,最終在唐代成稿,而文中提到的「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完整體現出當時的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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