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會通常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大陸歷史學者指出,在唐朝正妻和妾室的地位分級嚴格,就算正妻過世了,也不能讓妾室上位,否則男子將遭到社會唾棄,此外,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享盡齊人之福,經濟能力較差的男性很可能會娶不到老婆。
大陸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張國剛指出,唐朝女性結婚年齡大約在15到19歲,男性則為20到23歲,但宦官人家因為注重「門當戶對」的觀念,所以結婚年齡會比普通人家還晚,尤其是男性,不過當他們結婚時,往往已經和其他女人發生過關係,甚至有了孩子,但並不被視為正式婚姻。
張國剛表示,「三十而立」指的就是到了30歲可以明媒正娶,也因為結婚較晚,所以家裡的長子不一定是嫡子,很可能是妾室或其他人所生,比如丫鬟、傭人、侍女等。
此外,唐朝的風俗是不能將妾升為妻,按照現代的說法就是禁止「小三轉正」,一度還有法律規範,因為妻是一種政治身分,只有名正言順的人才能持家、掌握家庭發展方向,如果擅自升妾室為正妻,男子就會遭到社會批判、唾棄。
不過古人「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是否會造成男女比例失衡,讓男性更難找到老婆?張國剛說,唐朝的宦官人家並不多,且男性娶妻納妾可以往年輕的女性挑選,選擇多、不難找對象,因此只有經濟能力不佳會導致男人娶不到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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