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摺是清朝官員向皇帝進言、報告事務的文書,皇帝幾乎每天都有批閱不完的奏摺,大陸歷史學者指出,奏摺的文字必須簡短精鍊,以最少的字數表達最重要的內容,如果有「悄悄話」想告訴皇帝,還可以在奏摺中附上「片」,無論講其他官員壞話,或想舉薦某個人,都不會有第三人知道。
大陸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員雷頤表示,奏摺是大臣寫給皇帝的「工作報告」,無論是請示或建議,所有重要的事情都必須匯報給皇帝,待皇帝批閱過後再做出決定,然而皇帝日理萬機,每天都有成堆的奏摺要批閱,如果每個人上奏的內容都寫得很長,皇帝就難以將所有奏摺看完,因此奏摺有一個特徵,就是必須簡短精鍊,以最少的字來反映、表達想要上奏的內容。
雷頤指出,奏摺通常會公開下發,傳達給其他官員看,但如果大臣有更私密,不想讓除了皇帝以外的人知道的事,則可以在奏摺裡面附上稱作「片」的文書,皇帝看完後便會收起來,不再傳遞給其他人看,而「片」往往被用作說其他官員的壞話,或是特別想要舉薦某位官員,認為他適合勝任某個職位等。
雷頤提到,清朝兩江總督曾國藩曾在1862年2月上旬上書《參翁同書片》,翁同書是當時的安徽巡撫,因為對江北綠林苗沛霖處理不當,導致苗沛霖發展為割據勢力,按照清朝的規定,翁同書應該受到嚴厲懲罰,卻因為家中勢力,始終被朝廷保護,於是曾國藩召集幕僚撰寫奏摺,其中選中了李鴻章的文章,只以短短不到600字就將這件事完美解決,迫使朝廷處罰翁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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