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去年開始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但實施後執行成效不彰,主要是因房東擔心租屋事實曝光被查稅,雖然立法院修《住宅法》,增訂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追溯房屋及地價稅的依據。但租客聯盟認為,這次的修法不過是一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以此繞過稅捐法規,達成租補的數量目標,不僅在法理上難以通順,也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OURs都市改造組織研究員廖庭輝表示,這次《住宅法》修法僅限於「公益出租人」,在租屋市場裡還算是一個少數的狀況,所以還是沒辦法解決租屋黑市問題,像是房東不提供租金補貼申請,或無法抵稅和設立戶籍,仍無法控管租屋品質。

租客聯盟的稅制改革主張,是基於解決問題的務實考量,著眼於能有效引導租屋市場透明化,從而根本性解決整體房客不能「領租補」、「設戶籍」、「抵稅賦」的陳年弊端,使租屋成為更加穩定、合理的居住選項。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也指出,這次修法仍無法解決「租屋黑市」問題,希望內政部及相關不會好好檢討住宅政策,盡速推動外界所關心的租金實價登錄及社宅輪候制等相關政策,建立有效的租屋市場管理機制。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說,表面上看起來,租屋市場有可能因新法上路增添活水,但由於國稅局過往「績效太好」,實務上民間對於國稅局是否會看在住宅法的份上不出手,疑慮還是未解。

徐佳馨指出,雖住宅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不得作為查稅依據,但倘若公益出租人有其他物業出租,抑或是其他生意,國稅局鎖定目標後,能不能查?針對個案其他資產查稅,是否在住宅法範圍內?萬一發生,民眾能否證明因果關係提出抗辯?這些都會在可預見的將來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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