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多數公共藝術標案遭到壟斷因而糾正文化部,長期關注公共藝術的銘傳大學建築系副教授褚瑞基宣布成立「公共藝術改革聯盟」,認為代辦爭議只是引燃的引信,整個法令的理念、運行機制才是真正應面對的改革。
褚瑞基指出,檢視公共藝術對台灣環境美學、藝術教育推廣、藝術人才培育的價值,才能提出真正具公共藝術價值的法令,因此呼籲應就母法、子法進行全面性的改革和全盤考量,其中包括執行、審議制度等結構問題、執行參與者的利益交錯問題、參與委員的角色及公共藝術預算結構等問題。
業界人士指出,目前的結構性問題,已超過僅處理代辦生態就能解決,為解決公共藝術外包的問題,也有些單位以計畫型活動來製作,但也只是把固定型的公共藝術拆解成幾檔展覽,未必能避免分贓或派系指定問題,仍是卡關於「人治」,評選者和執行者的「買家」姿態,對年輕藝術家而言並沒有幫助。
曾負責承辦執行都市公共藝術設置的藝文單位也透露,長期的公共藝術設置另一問題,是定期要有預算維護藝術品,且隨著都市面貌改變,公共藝術品也應有退場機制,然而現行制度並未有退場機制,藝術家要求的維修規格又往往不是一般機構部門所能承擔,加上若非在世藝術家作品,牽涉的參與者意見便更為龐雜,如果有評委堅持某處公共藝術裝置不退場,也有可能造成執行單位不斷被維修等課題綁架。
褚瑞基表示,現階段應納入更多社會溝通的聲音,包括年輕藝術家、策展人及文化行政專業者應共謀改革方案,從制度、評審到執行都進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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