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草案,監察院立即發聲明強調,在未修憲前,各院均仍應尊重「五權憲政」的體制,並指該法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畫定並允許的框架,程序未完備,已涉違反權力分立、影響監察核心職能,監院無法接受。對此,國民黨及民眾黨團則喊廢除監察院。

監察院指出,《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的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強調未來是否朝三權分立發展,監察院予以尊重,但未修憲前,仍應尊重五權憲政的體制。

監察院補充,立法院調查權與國外三權分立的國會調查權,顯然不同,監院雖已非民意機關,但彈劾、糾舉、糾正及依《憲法》規定的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

監察院表示,立法院調查權係為取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之輔助性權力,本應受有限制,且非行政與責任或刑事責任之訴追,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重疊,更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造成行政機關和公務員無所適從。

另依釋字第729號解釋,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立法院不得調閱偵查中案件的相關卷證,同理證之,法院審判中案件及監察院調查中案件,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的對象,監院強調,五院同為憲政機關應依循憲政慣例,相互尊重。

不過,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批,監察院辦藍不辦綠,還有臉站出來對立院指指點點,全世界國會都有聽證權、調查權,釋字585號也講得非常清楚,國會擁有調查權,「我們一定會廢除監察院」。他痛批監院用民脂民膏,圈養民進黨內親,綠電、雞蛋、疫苗弊案,查出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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