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爭議不斷,他被控涉嫌在院長期間職場霸凌,以言語羞辱工友及科長,司法院將李男移請個案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卻決議不成立。監委4日搶在司法院召開人審會前,決定申請自動調查,不過,司法院人審會隨後也認定李有應受懲戒情事,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續查。

李伯道因涉嫌性騷擾在去年突請退休,司法院長許宗力雖然事先知情,仍讓李伯道退休,還可領退職金,引發包庇的爭議。而李伯道之後又被控在院長期間職場霸凌,以言語羞辱工友及科長,此為司法院首度受理霸凌申訴案,調查後認定霸凌成立,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

不過,法評會認定,李當時身為懲戒法院院長,這些言行應有個人領導統御的處事風格,屬於內部管理措施失當,由於未損及司法威信,決議不成立,引發法界譁然,其間甚至傳出司法院高層介入,有意不將此案移由監察院續查。

監委林國明、王美玉昨申請自動調查,認為依《法官倫理規範》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所以,將針對李伯道行為有無成立霸凌?該行為有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而有彈劾移送懲戒之必要?

監委強調,雖然法評會就此決議不予移送懲戒,但基於憲法賦予監委彈劾失職公務人員職責,為保障被害人權益、端正官箴,仍有調查必要。

沒想到,司法院昨也召開人審會,認為李伯道有應受懲戒情事,決議依《法官法》第51條第2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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