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表示,本次開創國內新植造林做為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的國有土地活化模式,由得標廠商造林後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以增加碳匯量,租期一期10年,得標者可申請續租五次,即總租期最長可達60年。

至於新植造林的樹種,國產署表示,將依適地適種原則,以原生樹種為主,種植數量須達每公頃1,500至2,000株,每年每公頃可產生10噸至30噸碳匯量,預估總租期60年期間,兩案合計可增加約7萬4千噸。

國產署預估,宜蘭縣三星鄉約可產生1.7萬噸,台東縣池上鄉則可產生5.7萬噸,得標廠商新植造林產生的碳匯量可向環境部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但取得額度要保留10%給國產署供中央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使用。

國產署本次公告招商至6月5日,6日開標結果,兩地各有一家廠商投標,經審查其投標文件均符合資格,7日召開評選會議評選優勝廠商,後續將由中興大學依規定公布決標結果。

國產署設定的投標廠商資格為依法設立的本國公司、財團、社團法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外國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且不允許共同投標,並以具備造林、伐木業等相關經驗優先。

每年營運權利金底價部分,宜蘭縣三星鄉案為15萬元,台東池上鄉案為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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