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引起朝野疑慮,紛紛呼籲展延實施時程,民進黨立委伍麗華4日在立法院會質詢時提到,據內政部統計,有14萬棟的原住民房子蓋在非建地上,未來族人必須花費大筆經費,才能取得各種合法執照,盼原民會能協助分階段編列經費,內政部也要訂定目標和期程。
伍麗華解釋,1974年《區域計畫法》上路,未考量土地使用現況,就直接編定用地,許多用地一夕間變成非法,《國土計畫法》是為了讓非法用地合法化,政府承諾2016年5月1日前公告的既有建築物,可透過國土功能分區處理;2016年5月1日以後的既有建築物,則是依《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處理。
伍麗華指出,目前有14萬棟原住民族人的房子蓋在非建地上,未來如果要依法取得建照,包括用地合法化要取得地質敏感區安全評估報告,需耗資60萬元;建物合法結構安全鑑定每年要2萬元,加上其他費用,她詢問行政院長卓榮泰,「一間很簡易的房子,預估要花費130萬元補照,這樣值得嗎?」
她建議,政府可就整個部落來處理用地合法化,以烏來水源特定保護區為例,北水特分署研擬《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協助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合法、安全興建自用住宅,台灣國土有很多高山,但長期以來都是參考德國、日本等法規,台灣應該要有自己的法規,「不該縫縫補補,這樣的衣服穿了也不好看」。
伍麗華追問,原本今年1月應該要出爐的《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是《國土計畫法》第23條當時給原住民的承諾,土地怎麼用可以自己來制定,但修法何時完成?
卓榮泰則回應,內政部還在積極研商;原民會主委曾智勇表示,10月7日就會跟內政部再開第3次會議,希望站在原住民的立場,讓原住民的土地能夠使用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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