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嘉義輕軌建設,交通部鐵道局發布新聞稱是地方權責,嘉市府8日重申2005年行政院同意「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並指示「交通部路廊運量適時提出輕軌計畫」,白紙黑字公文,籲請中央依歷史承諾及實現交通公平,啟動輕軌藍線建設。
嘉市府交通處指出,交通部1999年完成嘉義高鐵站輕軌聯外系統可行性報告,行政院2005年核准交通部所報「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且核復明確指示「請交通部參考路廊運量成長情形,再適時提出輕軌計畫」,並無「請交通部後續協助地方政府將計畫提報行政院審查之提醒」等相關文字。
市府駁斥鐵道局所謂高鐵站聯外均依地方捷運建設模式由地方政府主辦,市府強調,高鐵南港站、台北站、板橋站、苗栗站、台中站、左營站等6站,台鐵支線串聯的高鐵新竹站(六家支線)、高鐵彰化站(興建中的田中支線)及高鐵台南站(沙崙支線)等3站,以及機場捷運串聯高鐵桃園站,都由中央主政興建,獨漏高鐵嘉義站聯外軌道系統建設。
市府重申依據《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建設是中央權責,而「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是交通部針對地方政府申請自建軌道系統計畫的審議依據。
交通處長許啟明說,嘉義輕軌屬於高鐵聯外軌道運輸,與一般地方政府自建軌道系統不同,高鐵、台鐵都是中央轄管,輕軌是跨縣市、跨高鐵及台鐵的連結軌道,若地方政府自建輕軌,高鐵、台鐵站體不連結,還能連成路網嗎?輕軌藍線就是中央權責。
許啟明強調,2024年BRT運量635萬9833人次,運量飽和新高,台積電設廠效應帶動嘉縣太保市人口成長,中央速建嘉義輕軌可讓太保市、嘉義市「雙城」共好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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