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025非核家園不用核能,不但不減碳,還破壞藻礁環境,同時也侵蝕國人健康,形成三輸。對照日本在2011年發生東日本核災變,將日本境內所有核電廠全數關閉,其發電缺口統統由火力發電來取代,燃媒、燃油、燃氣所增加地碳排放績效,讓日本排名殿後,與台灣不分軒輊,同時也增加其外匯支出。
因此日本政府在2014年的第四、五、六期能源計畫就逐步重啟核電廠,3期計畫是朝2030年碳達峰目標努力,其核電占比不變,綠電為36~38%,火力發電則減為41%,對照今年可能台灣火力發電83%,綠電17%,原因在台灣能源政策缺乏有效能源產業戰略。
日本能源部門產業戰略有海上風電等四項產業,其重點內容如下:
1、海上風電產業:推進風電產業人才培養,完善產業監管制度;強化國際合作,推進新型浮動式海上風電技術研發,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打造完善的具備全球競爭力的本土產業鏈,減少對外國零部件的進口依賴。
2、氨燃料產業:開展混合氨燃料/純氨燃料的發電技術實證研究;圍繞混合氨燃料發電技術,在東南亞市場進行市場開發,到2030年計畫吸引5,000億日圓投資;建造氨燃料大型存儲罐和輸運港口;與氨生產國建立良好合作關係,構建穩定的供應鏈,增強氨的供給能力和安全,到2050年實現1億噸的年度供應能力。
3、氫能產業:發展氫燃料電池動力汽車、船舶和飛機;開展燃氫輪機發電技術示範;推進氫還原煉鐵工藝技術開發;研發廢棄塑膠製備氫氣技術;新型高性能低成本燃料電池技術研發;開展長距離遠洋氫氣運輸示範,參與氫氣輸運技術國際標準制定;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技術的規模化應用;開發電解製氫用的大型電解槽;開發高溫熱解制氫技術研發和示範。
4、核能產業:積極參與SMR國際合作,如參與技術開發、專案示範、標準制定等,融入國際SMR產業鏈;開展利用高溫氣冷堆高溫熱能進行熱解制氫的技術研究和示範;繼續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反應堆計畫(ITER),學習先進的技術和經驗,同時利用國內的JT-60SA聚變設施開展自主聚變研究,為最終的聚變能商用奠定基礎。
蔡政府時代有制定能源產業政策,只有光電與風電但規劃不足,讓火電一直全開來彌補核電停機缺口,對照日本能源產業戰略不是比台灣更多元與前瞻性嗎?
目前台灣供電數據已告訴國人非核家園已讓台灣有缺電危機,盼望賴政府能恢復核電,並積極發展氫能、氨燃料、核能等產業,讓台灣能源政策能確保供電充分與穩定,同時達成2050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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