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普發現金1萬元,行政院長卓榮泰3日赴立法院報告指出,先期作業及各項系統修改皆已同步進行完畢,將於特別預算案通過後的1個月內發放,行政院會依照規定謹慎實施。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詢問,假設立法院10月中旬完成審查,11月底前可發放?卓榮泰回答:「是,法律規定,能快就快」。
卓榮泰昨赴立法院報告韌性特別預算案,他強調,普發現金先期作業及各項系統修改皆已同步進行完畢,將於特別預算案通過後的1個月內發放、7個月內完成,他要求財政部盡快發放,也期盼立法院盡速完成相關程序。
葉元之質詢表示,感覺10月底要普發現金似有困難,因此他想問,最晚什麼時候一定可以發放?卓揆回應,要看立院何時將特別預算審議完畢,等三讀通過後,會請賴清德總統盡快公告,公告生效後1個月內就可發放。
葉元之追問,假設10月初立法院一定通過預算案,11月底之前即可以發放?卓榮泰直言「是」,強調能快就快,但安全設施會設想比較周延;葉元之再次確認,至少11月中發放?卓榮泰斷然回應「是!」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昨在立法院質詢時,針對普發現金一案指出,希望行政院承諾以最快速度開始發放1萬元;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前置作業已在進行,系統已在優化,這一次還增加1000多的ATM機台。
卓榮泰也說明,最重要的原則是立法院程序快,行政院發放就會快,但準備作業也要詳實完整,因為2350萬人以上發放作業量相當龐大,幸有2023年發放6000元的平台當作基礎,目前已在進行平台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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