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6連霸前里長洪嘉仁,疑似趁幫里民辦理不動產補發土地權狀事宜時,騙走里民補發的土地權狀,又藉著里內發放物資需簽名蓋章,竟夾藏房屋買賣同意書誘騙里民簽名,再將房屋賤賣得手930萬元。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刑警大隊兵分2路拘提洪嘉仁與其周姓友人到案,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64歲洪嘉仁曾任三重區五順里6屆里長直到111年,他曾榮獲新北市特優里長楷模,因擔任里長期間不斷自我進修,自稱擁有1個博士、3個碩士學歷,還有64張各式專業證照,被稱為「學霸里長」,豈料竟成了騙老人房產的「地面師」詐欺犯。
檢方調查,民國111年間5月間,一位不識字的老里民請洪協助辦理房地所有權狀補發,洪卻利用里民對他的信任,和周姓共犯一起騙走民眾補發的土地權狀,再藉著里內發放物資、領取需要簽名蓋章的機會,將房屋買賣同意書等文件夾藏在內,藉此機會取得里民親筆簽名和蓋章。
洪取得土地權狀、里民親筆簽名蓋章後,偽造被害里民欠周的假借據,把不動產以清償借貸的理由過戶到周的名下後,再找來吳姓買家,以投資、退返價金等誘因,把里民價值近3千萬元的2處不動產賤賣930萬元給吳姓買家,並與吳簽定「租賃契約」將房子「租」給老里民,替老里民付租金以免東窗事發。
被害里民直到發現遲未收到房屋稅單,加上後來洪停止替里民付租金,吳找上里民討租金,里民才驚覺自己2處不動產竟都被洪騙走,氣得提告,檢察官劉庭宇5日指揮警方搜索、拘提洪嘉仁與周到案,複訊後認為2人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供與湮滅證據之虞,聲押獲准。
洪近年爭議不斷,除該案外,還被另名里民指控和胞妹與吳姓妹婿也利用類似手法騙里民簽下600萬元本票,再把本票拿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被法院裁定駁回,此案正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檢警也將擴大清查他還有無涉及其他不動產詐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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