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醫師第一階段考試之應考資格,針對在學學生部分,僅規定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即可報考。

但考試院院會6月6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自114年起醫師第1階段考試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增列6年制醫學系應完成4年級課程,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應完成2年級課程的規定。此修正草案規定引起譁然。

新規定衝擊原規劃參加寒考的醫學生,影響了他們的讀書計畫及生涯規劃;部分醫學生則失去可以多次嘗試考試的機會。

筆者認為,本案應通盤考量,辦理考試的目的,是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學(能)力,而「年級限制」不能完全代表「學(能)力」,尤其若因部分學校醫學系年級課程安排有差異,卻因要求所有學校學生,要以完成規定年級修業、才能應試,實傷害各校教學的專業自主,應尊重學生生涯規劃,皆可在修習後應試,方有彈性。

論實施期程,考試院所訂時程過於急迫且無配套措施,即便新制立意良善,建議訂定日出條款,從修法公布後入學的那一屆新生才開始適用,以保障已入學並已提早學習規畫的學生權益。期待考試院審慎為之,給予醫學生正面的回應。

(作者為國民黨醫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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