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日昨在美國夏威夷過境訪問中,以「中華民國(台灣)」總統之名,致贈花圈,以紀念亞利桑那號在1941年日本偷襲珍珠港戰役中,遭到擊沉命運犧牲的官兵。

這是自從賴總統在今年雙十國慶談話中,公開提出「中華民國是團結台灣的最大公約數」如此耳目一新的說法後,再度顯現其不忘強調自己是來自「台灣」總統的真實身分,不能不令人心存懷疑,他不過在利用「中華民國」,以達到「團結台灣人民」的目的。

尤其,他的雙十談話,同時提到自己是「中華民國第十六任總統」、「中華民國是源於辛亥革命民治、民有、民享的民主共和國」,這些本來應是台灣人民耳熟能詳的自然正統思想,如今卻令人有空谷足音的新鮮振奮感,不得不產生了政治幻想,難道賴清德真的變了嗎?他已是「中華民國派」了嗎?他真的認同「中華民國」嗎?

賴清德如此大膽、打破台獨言論禁忌的談話,果然吸引了一些關心兩岸關係長期陷入僵局人士的高度關注,而有不切實際言論的出現,使得筆者深覺應該予以深入分析,不必因此自我陶醉,中了計還不自知,才是危機所在。

其實,賴清德的「台獨思想」是永遠不會改變的。他厲害的就是在「務實」這兩個字,因為「務實」,他知道要「團結台灣」,只有暫時利用「中華民國」,否則台灣永遠會陷於政治分裂的無解困局中,路會越走越窄,直到進入死胡同之中,又何能實現「台獨建國」的理想呢?

因此,認真的說,賴清德只是暫時「利用」中華民國,不會真心認同「中華民國」,這正是「務實台獨工作者」會做的事,不必存有幻想,更不必認為他是「浪子回頭」,他也絕不是「過河卒子」,不會「拚命向前」,隨時都可以靈活的「掉頭轉進」,擁抱台獨。沒有這樣基本的認識,根本就不配來談台灣內部長期劇烈的統、獨爭議。

至於到底誰才是孫中山忠實的繼承者以及中華民國憲法是否足以扮演兩岸和平協議的角色,事實上諷刺的是,自從兩位蔣總統以後,中華民國歷任總統,無一遵守中華民國的憲法執政,都應該根據總統就職誓詞的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接受「國家嚴厲的制裁」。中華民國憲法早已成為聊備一格的龍套角色,何以配稱為「國之大法」?

台灣亦早已偏離三民主義的道路,乃是不爭的殘酷現實。僅憑台灣現行的108課綱,就是一個違憲的課綱,正執行的是違憲的教育,然而反對又有何用?不信的話,可以去問現在台灣的學生,什麼是三民主義?相信沒有一個能夠說清楚到底是「蝦米碗糕」。今天的中華民國又如何配稱為是孫中山先生的忠實繼承者?又何以連自己都不遵守的憲法能夠成為兩岸統一的協議?

走筆至此,筆者不禁連嘆三聲無奈,誠懇寄語台灣仍然對中華民國懷有濃厚認同的人,應該要走出框架,而不是沉浸於過去的輝煌,必需勇於面對現實,致力與大陸人民及政府,重建一個以傳統中華文化為基礎的現代中國、強大中國,才是正途大道,誰曰不宜呢?

(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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