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集團是知名旅遊集團,旗下有六福客棧、六福村等飯店、旅遊品牌,百年公司大股東是六福開發公司,由莊秀石擔任負責人。
起訴指出,2013年7月間,莊指示業務人員赴位於高雄85大樓的君鴻酒店,與當時的酒店負責人陳瓊讚接洽後,陳同意百年公司派員到酒店機房架設相關設備,再由百年工程人員擷取新北市地區有線電視業者永佳樂公司的訊號,轉換為IP訊號後,傳輸到君鴻酒店機房,再傳輸至客房IPTV電視盒,供旅客點選觀賞節目。
2013年7月10日、11日,福斯傳媒台灣分公司人員因入住君鴻酒店,發現客房電視提供未經公司及國家地理頻道等3公司授權的節目,控告莊秀石、陳瓊讚等人違反《著作權法》,高雄地檢署將陳不起訴,並將莊移轉至北檢偵辦。
北檢偵查期間,曾認定莊秀石罪嫌不足,曾3度不起訴,但福斯等公司一再聲請再議後,高檢署日前將全案命令北檢起訴,因此北檢在第4度偵查後,依《著作權法》92條「以公開播放方式侵害著作財產權罪」起訴莊秀石,百年公司則科處罰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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