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近來許多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在出國前應報備,甚至不准以「出國」為由的特別休假,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特別休假應由勞工排定,但勞工歸國後如要面臨居家檢疫等,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可請防疫隔離假,不強制雇主給薪。
近日許多事業單位要求,避免前往疾管署公告注意、警示及警告地區,如有出國必要,請提前向單位主管報備,經主管同意後再行安排假期。但勞基法明訂,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違反可處2萬至100萬元。
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勞基法特別休假應由勞工排定,勞工申請後雇主應予以准假,但如果歸國後要居家檢疫等情況,則依特別條例可請「防疫隔離假」,不強制雇主給薪,如符合相關規定,則勞工可領取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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