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居住正義,政府蓋社宅供民眾申請承租。台中市議員鄭功進表示,台中市沒有專責行政法人處理社宅相關事宜,有民眾反映市府公證時間不彈性,若無法配合除會被取消資格,3年內都無法再申請,要求市府改善。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指出,並非僅有特定時間,可事先提出要求,也可委託他人辦理。

鄭功進表示,雙北、桃園都有專責行政法人處理社宅相關事宜,民眾簽約、公證時間相對來說較為彈性,台中市並沒有行政法人,而是由住宅發展工程處的公務員承辦,雖有物業公司協助,但相較專責窗口,限制仍較多,一個月只有2個指定公證時間,若展延後仍無法配合就只能棄權。

鄭功進指出,有民眾向他反映,因平日要上班無法配合指定時間前往簽約及公證,但若無法完成簽約及公證不止棄權,還有3年不得再登記社會住宅的處罰條款,其他縣市並未有處罰條款。

台中市社宅發展工程處指出,申請社宅的租約需辦理公證,時間上若需調整,民眾都可在約定時間前申請延期甚至提出需求,會以雙方都有空的時間為主,並非僅特定時間可以公證,且申請人無法親自前往簽約、公證及點交,也可委託他人辦理。

住宅處長陳全成說,社宅申請有少部分申請人簽約當天無故未到、甚至無法聯繫上的狀況,還有申請人已經中籤,卻因家庭因素反覆多次,不僅影響候補民眾的權益,更徒增人力成本,申請社宅的規定都已公告說明,盼民眾能深思熟慮後再申請,減少後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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