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顏姓男子,不滿李姓鄰居檢舉他出門遛狗未繫狗鍊、沒把狗放在狗籠裡,害他收到大約100張罰單,竟從2021年3月到9月間,在住處門前7度辱罵李男是「垃圾人、檢舉魔人、胎哥人」等語。儘管庭訊時,顏男否認針對李男辱罵,但法官勘驗李家的監視器影像,認定顏是對著李辱罵,判賠5萬元。
李男主張,他與顏男是住宅毗鄰的鄰居,顏男因不滿他的檢舉,導致要繳多張罰單,竟從2021年3月18日到9月27日,先後7次在顏的住處前騎樓,或房子門口處,分別對他辱罵。
李男還說,顏男先後罵過他「垃圾啦、垃圾人、檢舉魔人嘜見笑、真見笑、胎哥人」等難聽的話,貶損他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害他精神受到極大損害,長時間寢食難安,需求助精神科醫師,因此提告求償50萬精神慰撫金。
顏男則辯稱,雖然有說過這些話,但都是在自己家門前,並沒有對著特定人說,是因為他遭到檢舉魔人檢舉大約100張罰單發洩情緒,不是對著李男說的,是李自己對號入座,拒絕給付慰撫金。
台南地院檢視李男家中的監視器影像,發現顏男罵人時,李男都在場,從顏男的視線也都能清楚看到李男,甚至還有1次是顏走近並以手指對著李說話,另有4次顏是面對李說話且與李相互對話、口角。
此外,顏男在刑事庭也說,是因為李男檢舉他帶小狗出去沒有繫狗繩、沒把狗放在狗籠內,害他收到近百張罰單,很生氣才會講那些話。
台南地院民庭據此認定,顏男所說的辱罵言詞,是針對李男所為,顏的辯解不足採信,經審酌雙方社會地位、經濟條件與李男受害程度,顏男共應賠5萬元慰撫金,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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