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縱火前科的男子梁銘鐘2005年與簡女相識,因不滿簡女父母反對交往,縱火報復致簡女父母、弟弟女友命喪火窟。簡女11日淚訴,推估梁男即將可以申請假釋,憂梁男未來再做出惡魔行徑甚至加以報復。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喊話法務部,判處無期徒刑就不要再讓受刑人獲准假釋,以保護受害者家屬。
梁銘鐘於1996年曾有縱火前科,被判刑1年10個月定讞,又獲緩刑4年。2005年與簡女結識,因不滿簡女父母反對交往,至簡女家潑灑汽油,導致簡女父母、弟弟女友葬身火窟,梁銘鐘因此遭判無期徒刑。
簡女在應曉薇陪同下啜泣指出,2005年透過朋友認識可怕的梁男,相識3個月、被迫交往1週,父母為保護她而反對2人交往,「魔鬼」竟然縱火導致爸媽和弟弟女友葬身火海,她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充滿愧疚直到今日,每天只能以淚洗面,想到可怕的魔鬼每天都不敢出門,得到嚴重的恐慌症和憂鬱症。
簡女蜷縮在椅子上,雙手不斷發抖。她哭訴,推算梁男近日可以開始申請假釋,因此這段期間更加擔心,不知道梁男多久會離開監獄,害怕梁男未來又會做出可怕的事甚至報復,「日子都不知道怎麼過,只能一直吃藥。」
簡女質疑,縱火惡魔是累犯,從來不認錯,卻只判無期徒刑而非死刑,法律無法幫忙報仇,每天都擔憂梁何時假釋、會不會再來騷擾或縱火,想到爸媽和弟弟女友無辜受害、痛苦哀嚎的場景,如果梁男可以假釋還有天理嗎?國家對殺人犯這麼好,家屬作何感受,希望法務部可以聽見家屬聲音,判處無期徒刑就不要再讓受刑人獲准假釋。
長期輔導受刑人的應曉薇說,簡女和弟弟每逢重要節日都會無比思念家人,尤其在母親節即將到來,思念更是加倍。對於微罪應該給予機會、協助成功更生,但對不知道懺悔的魔鬼一定要嚴刑峻法。
應曉薇呼籲法務部,2019至2023年判處死刑0人,無期徒刑則是2021年25人、2022年14人。台灣目前已經沒有實際執行死刑,但對於無期徒刑一定要確實執行,以保護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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