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獄」臭名,全台「路口大執法」專案5月1日登場,花蓮警分局統計,花蓮市區首周實施4大執法項目,共取締111件,其中又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最多。

台灣交通事故死傷居高不下,更被外媒評論為「行人地獄」,內政部警政署宣布5月1日起,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大執法」,各區員警針對轄內易肇事及人車流量大的路口,加強4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

全台「路口大執法」專案5月1日登場,花蓮警分局首周實施4大執法項目,共取締111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最多。(花蓮警分局提供/羅藝琳花蓮傳真)
全台「路口大執法」專案5月1日登場,花蓮警分局首周實施4大執法項目,共取締111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最多。(花蓮警分局提供/羅藝琳花蓮傳真)

花蓮警分局轄內主要以中山路、中正路、中華路、林森路等路口人車較多,且主要在上下班、上學放學尖峰時段。據統計,「路口大執法」實施第1周4大執法重點項目共取締111件,其中又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的取締件數最多。

花蓮警分局長陳文彬表示,行人長期是交通工作最脆弱的一塊,若發生事故都非常嚴重,提醒汽、機車駕駛,行經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務必減速慢行,如有行人通過,一定要禮讓先行。

行人穿越道路時,務必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遵守行人號誌通行,隨時注意左右來車,切勿低頭使用行動裝置或聊天嬉戲而疏忽往來車輛。

此外,警方也呼籲民眾,交通部日前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自3月31日起,大小型車在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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