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日前發生重大事故,建商興富發已非首次因重大職災被開罰,立院在野黨團今舉行記者會,王婉諭認為,應提高《建築法》罰則,建造業屬於高風險,職安署應列入勞檢預防和防範。
王婉諭說,興富發工安事件非首次,這起造成1死10傷的重大事故,卻只依相關規定開罰81萬元,裁罰力道不足;台中市議員吳佩芸表示,資產高達2000多億的興富發集團一再發生工安事故,每次都說會開罰,這次說會重罰,重罰卻只是幾十萬元,這不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嗎?
王婉諭指出,興富發不是第一次發生,而是惡名昭彰,應該要更積極處理,工地安全大有問題,實在讓民眾無法相信其建物完成後的居住品質及安全性。
此外,台中市政府火速開罰興富發建案的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以違反建築法維護安全規定,總共開罰81萬元,但甚至引發第三方他人死傷,依照現行規定的罰鍰僅為6千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對比無辜人命喪失,處罰力道明顯不足。
黨團將提出《建築法》修法,參考公平交易法立法體例,將重大工安事件的裁罰改以銷售金額來計算,除了大程度提高罰鍰金額外,也會針對遲未改善的情形納入按次連續處罰之規定,以保障社會大眾的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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