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5日)深夜11時許,嘉義市林森東路發生一起酒駕撞人事故,王姓男子抱著8個月大的孫子在住家門口聊天,突然白色轎車就高速朝他撞過來,導致王男手中的男嬰拋飛到旁邊花圃內,鄰居聽到巨大聲響,紛紛出來救人並打電話報警,而肇事駕駛酒測超標,此案發生至今晚超過20小時,竟然還沒製作相關筆錄,此舉讓傷者家屬難以接受。
警方調查,葉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由林森東路東向西行駛,行經這路段時,先衝撞路邊停放的1輛轎車後,再衝向路旁抱著嬰兒的王男及嬰兒,最後撞到路旁1輛機車後才完全停下來,經查葉男酒測,酒測值達0.9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但此案件有民眾質疑,嘉義警方縱放嫌犯,酒駕屬於公共危險罪,為何可以到醫院抽血檢驗,都已經驗出酒測值高達0.9毫克後,還讓酒駕男自行回家休息,而不是上銬帶回偵訊,甚至事發至今超過20小時,酒駕男還沒到案製作相關筆錄,2名傷者都還在加護病房治療中,嘉義警方這種消極縱放態度,實在讓男嬰家屬難以接受。
而根據警政署資料,要被列入績效評比的酒駕取締,嘉義市警方111年的成績,明列772件;但送給交通部道安會的資料,酒駕竟然未列入肇因統計中,不禁讓人質疑,嘉義市警方取締酒駕,到底是黑數,還是要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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