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一名温小姐,今年8月花了280多萬,買了一台藍色愛車並特別選購車牌,11月未開出縣境的她,近日卻陸續收到彰化花壇與台中大甲的違規罰單,這才驚覺自己車牌已遭盜用,且犯案車款更與她的愛車相似度達99%。花蓮警方已受報案,將交通案件轉為刑事案件,並提供温女後續協助。
温小姐今年8月15日,花費逾280萬元購買一台藍色轎車,並特別選購為生日與結婚紀念日數字的車牌,且熱愛藝術的她,牽車後即在愛車車尾繪上創作的圖騰,展現與眾不同的車子樣貌。
只不過温小姐與愛車11月都在花蓮,近日卻陸續收到2張,11日在彰化花壇闖紅燈及不依標誌轉彎或變換車道的違規罰單,19日在台中大甲嚴重超速的違規罰單,特別的是,被拍到違規的車輛與其愛車同款式,雙方僅差車尾有無圖騰,相似度高達99%,讓她相當傻眼。
温小姐說,11月沒有開車出遠門,但19日卻收到台中大甲的1張違規罰單,前幾天又再收到2張彰化花壇的罰單,這時才驚覺自己車牌已遭人盜用。
儘管温小姐向警方表示自己11月沒有開車出門,也能提出家裡門口監視器畫面證明,但警方仍堅持她的車牌已被拍到,無法撤銷罰單,更建議她去換車牌,由於車牌號碼對温女極具意義,警方互踢皮球的態度,讓她氣得大罵「明明我是受害者,卻要我承擔後果」,簡直莫名其妙。
花蓮警方得知此事後表示,目前已受理報案,會將交通案件轉成刑事案件,並協助温女處理相關後續等程序。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