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公益派出所員警黃浩璁、張羽豐,本周二(5日)凌晨2時許,巡邏時輪經西區忠明南路與向上路一段口時,發現前方的女機車騎士行車不穩,便將她攔停盤查,發現她不但機車牌照因酒駕遭到吊扣,還懸掛失竊車牌上路。
據了解,董姓女子騎機車行經該路口時,在後視鏡注意到巡邏警車尾隨在後,疑因心虛而導致騎車不穩,員警見狀便鳴警笛示意停車受檢,員警在現場查詢董女騎乘機車的車牌,顯示為失竊車牌,且車號登記的車身顏色也與她所騎乘之車輛顏色明顯不符。
董女見紙已包不住火,終於坦承之前因酒後駕車,車牌遭到吊扣,為了方便,拿了友人提供的來路不明車牌上路。警方表示,董女除了因懸掛失竊車牌遭移送法辦外,也免不了遭告發數張罰單,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全案詢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續辦。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近期酒後駕車罰則新規定上路,重輒註銷、吊扣牌照,民眾勿以僥倖心態違法上路,而員警執勤不分晝夜,並持續提升科技偵防能量,讓勤務執行更有效率;有效防範犯罪案件的發生,守護臺中市民安居樂業,打造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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