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劉男。(警方提供)
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劉男。(警方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43歲劉姓男子醉倒路邊被送醫,醫護為其檢傷時,劉男突然失控,咆哮並攻擊急診室醫護人員,掐傷急診室傳送員頸部。轄區海山警分局獲報,員警火速到場逮捕劉男,劉男酒醒後懊悔不已,聲稱誤以為會被摘除器官,才激動反抗。偵訊後,警方以違反醫療法及傷害、恐嚇罪嫌將劉男送辦。

獨家》板橋男醉倒路邊被送醫,檢傷以為「被摘器官」掐傷醫護。(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上月30日凌晨4時許劉男路倒在板橋四維路便利商店前,救護人員將劉男送往板橋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正為其檢傷及抽血時,劉男突然驚醒,情緒激動從病床掙脫,質疑醫護人員要摘取他的器官,口出「三字經」怒罵並作勢攻擊,醫護人員紛紛走避,劉男竟衝進護理站掐住急診室傳送員李男頸部,醫院遂報案請求警方協助。

員警以現行犯將劉男逮捕,帶回派出所待其酒醒才開始偵訊。劉男清醒後被告知其脫序行為,劉男感到十分懊悔,聲稱是誤以為醫護人員要摘取他身上的器官,才激烈抗拒並大聲呼叫,並非蓄意攻擊。

偵訊後,警方以違反醫療法及傷害、恐嚇罪嫌將劉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警方呼籲,依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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