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碳權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共同舉辦,國發會、金管會、環境部、經濟部等跨部會指導的「零碳新經濟論壇:啟航碳交易.引領新時代」本周五召開,並將正式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當天將進行國際碳權交易平台正式啟動儀式與首批購買碳權企業授證典禮。
碳交所指出,國際碳權交易平台的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賣方得為外國或本國法人。交易時間為平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假日與台灣的銀行業通行假日相同。交易單位為一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貨幣為美金。賣方於碳交所上架的碳權應符合一定上架標準,如碳權核發機構應經碳交所認可、碳權之年份(vintage)應為5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三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為避免炒作和投機行為,落實碳交所協助企業減碳初衷,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帳戶,不得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
此外,因首批上架碳權商品屬於國際自願性碳權性質,非強制性碳定價下產品,依規定不可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另外,在我國碳費抵減部分,因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在研擬階段,故現階段國際自願性碳權主要供廠商進行產品碳中和、符合國際供應鏈及ESG要求等,亦尚無法用於抵減我國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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