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海鋒大隊王姓上士班長要求吳姓士兵信貸百萬元借他花用,約定半年後還款卻食言,竟還獅子大開口想再借50萬元,吳男不滿直接向上檢舉,艦指部直接祭出3大過撤職,王男不滿沒有申訴的機會,打官司爭取退伍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經過人事評議會通過王男懲處案並無不妥,最後判王男敗訴,可上訴。
2022年6月,海軍海鋒大隊機動3中隊王姓上士班長要求士兵吳男以個人信用貸款100萬元借其花用後,雙方約定半年後還款,但王男不但食言,還要求吳男再融資貸款、借他50萬元應急。
吳男不滿一再被借錢,直接向上呈報,海軍查證屬實,今年2月召開人事評議會,決議懲處王男各記大過1次,但王男1年內已累計3大過,依法撤職並停用3年。
王男收到記3大過及撤職處分,不滿海軍未經他申訴就撤他職,認為程序不合理,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告,爭取將撤職改為汰除,讓他能正常工作,領取退伍金過活。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後認為,王男撤職一案經過人事評議會通過,符合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最後判王男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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