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與榮剛進行股份交換,換股比例為1:2.2,網銀對此換股比例無法接受。而上周五智冠跌停開出後,今天盤中第三根跌停後打開,網銀國際指出,身為智冠股東,已因智冠董事會決議與榮剛換股,受有高達4億7967萬元的鉅額股票跌價損失,相信為數眾多的智冠股東亦同受害至深,為保障網銀國際暨公司全體股東權益,網銀國際將對智冠及同意本次股份交換案的董事長王俊博、董事張宏源、施明豪及獨立董事徐守德、林軒竹、潘明燦就網銀所受鉅額股票跌價損失提出民事求償,呼籲智冠全體股東一同捍衛股東權益。
網銀也公布代為求償管道,受理條件:於112年12月20日(含)前持有智冠股票迄今;二、受理登記截止日:112年12月31日。
針對網銀國際提出求償,智冠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訴狀,但網銀所言於法不合,理由也不知所云。此外,智冠強調,換股案是公司法156條之3賦與董事會本於職權可以衡量決議事件,換股比例遵循公司取處辦法委由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進行決定,合法合規;針對網銀不斷散播損及智冠或董事會成員的不實訊息,將會持續蒐集並捍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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