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45歲林姓男子,去年11月騎乘機車行經淡水區民權路177號前,因未禮讓行人,遭淡水分局劉姓員警攔停取締,林男心有不滿,竟出言辱罵劉員「米蟲」,林男簽收舉發單後,立即撕毀並口出穢言,騎車逕自離去。士院判處林男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
警方表示,去年11月22日13時46分許,45歲林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上述時、地時,因未禮讓行人之交通違規,遭淡水分局竹圍派出所警員劉秉澤攔停取締,林男心有不滿,竟出言辱罵劉員「米蟲」,林男簽收舉發單後,立即撕毀並口出穢言,騎車逕自離去。
劉姓警員事後調閱密錄器影像,林男侮辱公務員屬實,依法通知到案說明,林男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判處林男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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