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三男學生因與隔壁班女同學爭執後,遭對方教唆同班的「乾哥哥」男同學持彈簧刀狠刺10刀,送醫搶救後於26日晚間不治。律師林智群表示,根據兒少法規定,報導不能透露相關資訊,可能導致很多不知情家長將寶貝送入虎口,認為這個法條矯枉過正,「到底是保護誰?」。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國中生刺同學的事情發生了,不過相關事件要如何防範「說實話很難」,因為老師沒懲罰權,警察也不能隨便進校園,「怎麼處理?你要他轉學?這個少年就是之前在其他學校惹事,才轉到現在這個學校的」。
林智群指出,根據兒少法規定,不能報導透露任何相關可以特定少年的資訊,因此媒體報導都不會提到是哪間學校,而這個規定也是為了避免學校被污名化,「但在一些情況下,就顯得不合理」。
林智群舉例,過去曾發生過幼兒園老闆兒子對幼童性侵害的事情,當時媒體擔心受罰,不敢報導是哪間幼兒園,司法機關的文件也會遮蔽幼兒園的名字,「結果就是一堆不知情的家長繼續把自己的寶貝送入虎口。」林智群認為,該法條矯枉過正,「到底是保護誰?難道其他民眾沒有知的權利嗎?其他民眾的小孩就不用被保護?」。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