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20歲劉姓男子,今年9月間因酒駕拒測被開罰18萬元,但他心有不滿,在網路PO影片表示自己僅要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就遭開罰,三重分局則公布監視器畫面,表示劉男當時已頭戴安全帽、跨坐在大燈開啟的機車上且正在移動,這才被警方攔下並依法送辦。
據悉,劉男近日在網路影片上喊冤,表示自己酒後想到機車上拿東西,蹲在路邊抽菸時卻遇上警方攔查,他自覺沒有駕駛機車而拒絕酒測,遭開罰18萬元,因此控訴「政府搶錢」。
三重分局公布影片並表示,今年9月18日6時15分,警方巡邏經過三重區正義北路2巷2號前十,見青少年機車違規停放於人行道,上前盤查時發現機車駕駛身上散發濃厚酒氣,遂將其攔停要求吹測。
當時違規人「已頭戴安全帽、雙手握機車手把、側柱已踢起、跨坐於大燈開啟的機車上且已移動原停放地點」,並非違規人稱的「僅要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而在法院實務判決中,此行為亦有認定為酒駕的案例,惟當事人個人見解本分局仍予尊重。
另查該拖吊場所移置保管之車輛,包括無牌車、號牌註銷、車禍肇事等原因,且酒駕攔查狀況各案不同,並非影片中所述「都是牽車被罰酒駕」情形,特此釐清。
三重分局呼籲,在飲酒前車輛停放即應遵守相關停放規定,同時重要財物應隨身攜帶,飲酒後亦勿有酒駕行為,以免造成危險,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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