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23年前因殺人案遭發布通緝,上月21日在北市士林區中正路上一處快炒店用餐,警方接獲線報趕到餐廳盤查,而陳自知難逃,表明願意配合警方到警局面對法律制裁,隨即被押上警車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現年65歲的陳男,1999年12月10日晚間7時許,涉嫌因債務糾紛夥同友人,在社子一間卡拉OK槍擊殺人,隔年發布通緝,陳案發後即展開逃亡,近2年窩藏在社子地區。
警方查出,陳男綽號「陳老師」,原為社子地區輩分較資深角頭,平時無固定住居所,晝伏夜出並以步行、腳踏車且未攜帶任何證件,行徑極為小心,員警接獲線報,當場逮人。
案經採集陳嫌指紋比對,確認真實身分逮捕歸案,陳自以為逃亡23年,通緝時效將屆,周遭友人均已斷絕聯絡,不太可能被發現,甚至回到混跡的社子用餐,以為能順利逃過追緝,不料在用餐時遭警方逮捕。
士林分局重申維護選前治安工作絕不懈怠,針對不法或心存僥倖之分子任何違法情事,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士林警將賡續執行各式掃蕩勤務,展現打擊犯罪及維護選前治安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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