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一家寵物店2023年6月25日晚間遭張姓及陳姓嫌犯闖入,並朝林姓店員一陣猛砍,導致對方右手臂遭砍斷,警方獲報趕抵,將店員送醫搶救。遭檢方依殺人未遂、重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起訴。彰化地院審結,分別判處11年徒刑,2人至今仍否認罪行,法官裁定再續押2月。
根據判決書,2名嫌犯均為宜蘭人,與林男素不相識,陳嫌利用張嫌所申辦2支手機與不明人士聯繫謀議,受人指示行兇,並前往寵物店假意詢問貴賓犬,再以服務態度不佳為由,刻意與林男起爭執
事發當晚,2嫌闖入後就拿著辣椒水對著林男狂噴,接著從包包裡拿出預藏的柴刀、鐵鎚等凶器,對著林男喊「手拿出來」,接著就拿柴刀一陣猛砍,導致林男右手臂遭砍斷,頭部遭鈍器敲破造成顱骨骨折。
檢方查出認定,2嫌受不詳之人下達指令,以黑幫行刑式手法砍殺直到剁斷右手前臂,看到林男重傷昏迷,仍神情輕鬆擦拭身上血跡,並對不明人士回報行兇過程。
犯嫌2人遭到羈押至今仍否認殺人未遂犯行,起拒不吐露幕後指使人身分,法官認定2人所涉起訴書所載犯行罪嫌重大,各判刑11年,並認為兩人有串證逃亡之虞,自2024年2月18日起再延羈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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