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運通公司所屬的「通裕輪」2021年8月21日上午進行吊桿打油保養作業,船上水手未依作業規定穿戴安全掛鉤,不慎從平台開口處墜落死亡,葉姓大副為規避勞檢,竟偽造水手簽名事後在文件上簽名,士林地院依過失死、偽造文書,分別判處許許姓名木匠有期徒刑5月、葉男3月,均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通裕輪停泊在八里區台北港,案發時,許男指派沒有經驗的水手前往保養平台,疏於未注意60公分直徑的人口處於開啟狀態,加上水手又未依規定穿戴安全鎖扣,導致水手墜落,經送醫救治仍在下午宣告不治,葉男偽造水手的署名,在「高處與舷外作業前檢查表及許可證」上簽名,掩蓋水手不具施工者的事實,躲過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檢。
案經許男、葉男向檢警自首,士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起訴2人,士林地院考量許男、葉男以及中鋼運通公司與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家屬同意不追究刑責,法官依法判決並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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