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盧森堡的普通法院說,高通在上訴中引用的律師工作時數和每小時費率都明顯過高。
歐盟反壟斷機關是在2018年對高通開出了9.97億歐元的罰款。普通法院在2022年撤銷了歐盟的裁決,並指責歐盟執法機關對此案的處理,並命令監管機構須支付高通公司的法律費用。
高通對歐盟要求支付1204萬歐元的費用,但是歐盟提出異議,認為金額應該是40.5萬歐元。
高通表示,其法律費用的計算是基於案件的重要性和複雜性,以及19人團隊所完成的工作量。
法院在2月29日的裁決中駁回了高通的論點,稱法院只關注法律訴訟所需的總工作時數,而無關於參與案件的律師人數。
法官說,每小時的費率並未指出相關的具體任務。而且大量的研究和分析,以及引用的大量文件,不足以證明這些任務工作與訴訟索賠相關。
法官說,高通的證據不足,而且在索賠金額、工作時數和每小時費率的估計都明顯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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