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就讀法律系的羅姓女大生,因疑目前私吞父親留給她的財產,先與哥哥買下男友父親在台南的200坪土地,再聯手假冒母親的署名簽下2500萬本票,連累母親因此遭到聲請強制執行。羅母接獲通知,才驚覺一對兒女為了錢財夥同外人陷害自己,甚至就連自己的房子也差點遭到查封,隨即提出本票債券不存在訴訟,所幸最終保住了財產。
據了解,羅女認為父親死後的遺產是全權給她,但經母親多番阻擾,母女關係因此交惡。羅女當時正與余姓男友交往,余父聽聞此事後,他為了轉售多年前曾以假人頭買下76萬元台南4筆、約有200坪的山坡保育地,竟教唆羅女向母親索討錢財。為此,羅女聽從建議,並與哥哥一起以高價買下余父的土地,同時偽造母親署名、簽訂共計2500萬價格的本票。
計謀得逞後,余父向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獲准,羅母接到通知稱自己的房子即將遭到查封,才驚覺子女為爭奪家產陷害自己,隨即提出本票債券不存在訴訟,藉此保住財產。檢方調查,後依共犯偽造有價證券,將羅女及哥哥起訴,一審兄妹各判處3年2月徒刑,期間由於羅母心軟選擇原諒,另審酌兄妹二人已經認錯,二審因此改判兄妹1年8月徒刑。
全案偵審期間,羅女雖已和余姓男友分手,不過檢方認余父明知簽約對象並非買家本人,且土地價格不值2500萬,卻以高價售予年僅20多歲的羅姓兄妹,為此判斷余父涉案,日前已依有價證券罪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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