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內輪差肇禍嗎?台中北區三民路三段與精武路口,今(11日)上午發生公車與自行車擦撞意外,騎乘自行車的38歲張姓男子,頭部受創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急救中。
台中市警察第二分局11日7時59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北區三民路三段與精武路口有發生交通事故。經派遣交通分隊員警迅速到場查處,初步調查,40歲公車駕駛謝男沿精武路右轉三民路三段方向行駛時,與騎乘腳踏車沿精武路往大誠街方向行駛的張男發生碰撞。
2車撞擊後,腳踏車隨即倒地,張男頭部及全身多處骨折,緊急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醫急診室救治,張男意識清楚,暫無生命危險。警方指出雙方駕駛經酒測均無飲酒之情事,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釐清。
中市警二分局提醒民眾,行車遇有轉向或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應先顯示方向燈且讓直行車先行、注意安全距離、注意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範圍有無其他人車,此外也要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建立正確駕駛觀念,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你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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