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公布新一期廉政專刊,監察院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赫見苗栗縣長鍾東錦在擔任苗栗縣議會副議長期間,涉及財產申報不實,遭裁罰56萬元。
監察院指出,鍾東錦2018年11月1日申報的財產,未據實申報1筆存款、1筆股票和5筆事業投資,經
鍾東錦所述申報不實的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監院去年10月31日作出處分,12月6日裁罰確定。
另外,本期廉政專刊也刊有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財產申報,申報土地有新北市永和區永平段1筆、建物7筆與土地登記地址相同,另有存款1641萬餘元、基金受益憑證425萬元、保險5筆,其中保險部分其中一筆是投資型保險,其餘是儲蓄險。
蕭美琴同樣與賴清德有房貸,2010年起背房貸,截至去年11月仍有169萬元房貸須償還。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