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無照的林姓保母,2021年在照顧一名3個月大女嬰時,不慎讓女嬰的頭部撞到木質的樓梯扶手,當時不以為意,卻導致女嬰顱內出血傷重不治。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林姓保母供詞反覆,顯無深切檢討之意,依《刑法》過失致死罪重判林姓保母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保母2021年10間,以每月2.3萬元的代價,接受陳姓夫婦的委託,於周一至周五全日照顧其3個月大的女嬰,周末才將女嬰帶回家自行照顧。沒想到才托嬰一個餘月,2021年12月女嬰就意外死亡。
意外發生前一天的晚間,陳姓女嬰才由母親送至林姓保母住處托嬰,次日凌晨4時30分左右,女嬰因為啼哭不止,林姓保母為避免女嬰哭鬧吵得丈夫無法睡眠,就把女嬰抱出房間。
孰料,林姓保母才把女嬰抱出房門,準備轉身往一樓走去時,竟然女嬰的頭部右側重擊樓梯的木質扶手,女嬰當場大哭。林姓保母並未深究,就走到一樓把女嬰哄睡,一直到3個小時後,林姓保母赫然發現女嬰全身癱軟,才在聯絡陳姓夫婦的妻子後,搭乘計程車帶著女嬰至醫院急救。
女嬰雖然經過急救,但因為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腦損傷狀況十分嚴重,還經過轉院,但仍於事發當天下午不治身亡。
基隆地檢署在案發後,會同法醫對女嬰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法醫發現女嬰的頭部右側有外傷,顱内有右側硬腦膜下腔出血,枕頂葉局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後因為腦損傷而死亡。檢警據此追查意外發生當天及前幾日,林姓保母照顧女嬰的狀況。
林姓保母原本在警方詢問時,對於撞傷女嬰頭部一事坦承不諱,但檢方複訊以及在法院審理時,卻推翻前供,聲稱她未讓女嬰撞到頭。經法院綜合警方的蒐證等證據,認定林姓保母撞傷女嬰頭部,才導致女嬰顱內出血死亡,其過失的行為與女嬰死亡有因果關係。
法官認為,林姓保母長年從事保母工作,本就應該對照護嬰兒有更高的注意義務,在犯後又言詞反覆,且迄未賠償受害人家屬,認為林婦犯後態度不佳,顯無深切檢討之意。因此依《刑法》過失致死罪重判林姓保母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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