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案件持續延燒。台灣虐兒事件從未間斷,兒虐通報數更是逐年上升,事件屢屢躍上新聞版面,究竟該如何補這塊破網?社會資深記者、暢銷作家戴志揚曾在新書《誰讓青春沒有明天》中提及,台灣缺乏「兒少專法」立法嚴懲加害人,且對於兒少的保護,仍聚焦在兒虐事件發生後的處理、補償協助,未將「預防」的這道防線推到第一線,直言「單靠社福團體絕對不夠」。

戴志揚在書中提到,台灣各地虐兒事件從未間斷過,衛福部統計,從2018年至今,每年通報虐兒案件,年年都超過6萬人次。但從各縣市地檢署及法院觀察,實際進入司法體系中偵審件數卻相當少。

原因出在哪?戴志揚認為,在沒有司法協助下,大多數受虐兒仍只能在暴力陰影下,躲在家中陰暗角落悲泣,甚至因此喪失性命。政府年年大張旗鼓喊著要保護兒少,但法律腳步別說跟不上小生命消逝的速度,根本就是停滯不前。

戴志揚表示,悲哀的是,台灣至今竟然仍只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缺少具有急迫性、強制性與加重刑度的兒少保護專法。根據《兒少法》,即使兒童受虐成傷,也只能用「告訴乃論」刑法傷害罪偵辦,而且「沒有提告,就等於沒有發生」,試想,絕大多數的施暴父母或成年人,都會想盡辦法隱匿自己暴行,兒受害者又都是嬰兒甚至未成年人,要讓他們自己提告,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戴志揚指出,目前國內的兒童及少年保護,仍然聚焦在兒虐事件發生後的處理,或是提供補償協助。兒虐涉及的範圍從家庭到社會,至今,國家機制仍未將「預防」的這道防線推到第一線,但,單靠熱心的社福團體絕對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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