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44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7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合計32名,其中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陳俊銘,處罰鍰36萬元,本次公告名單中25件已結案,移送金額20萬5000元。
裁決所表示,本次公告酒駕累犯2次27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1名及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陳俊銘,因第2次酒駕拒測,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處罰鍰36萬元,罰鍰已繳納,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
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中25件已結案,4件辦理分期,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0萬5000元。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且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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