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梧棲區於17日發生1起車禍,32歲林姓男駕駛開車於港埠路二段,北往東左轉往台灣大道八段方向行駛,涉嫌違規左轉,與20歲陳姓男駕駛開車由港埠路二段南往西左轉,往台灣大道九段方向行駛,2車在路口擦撞,林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逃離現場,致對方車體右側受損,陳無酒駕,警以車追人通知林姓男子到案說明。
據了解,當時車禍發生1輛白色BMW擦撞1部20歲陳男所駕駛的轎車,造成陳男的自小客車車體右側受損,駕駛BMW轎車的林男,在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逃離現場,陳男經警方實施酒測後,並無酒駕情事。
清水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安順指出,32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直行車道,且未依標誌、號誌行駛,由港埠路二段北往東左轉往台灣大道八段方向行駛,與20歲陳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由港埠路二段南往西左轉往台灣大道九段方向行駛,雙方於路口發生擦撞。
蔡安順表示,警方依據車號掌握肇事者為林姓男子,已通知其將到案說明,有關林男未依標誌、號誌行駛及肇事逃逸部分,已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1項,可處1800至5400元罰款;另62條1項,可處1000至3000元罰款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清水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期間務必遵守標誌、號誌行駛,於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留於現場,並報請警方到場依規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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