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社宅補貼資格,內政部日前表示,未來中央蓋的社宅,將考慮以「身分」而非「所得分級」作為補貼考量。而台北市目前現行是以收入分級認定資格,台北市長蔣萬安19日表示,不應該為了避免過度補貼,而讓這些無法滿足身分、但實質低薪的年輕人或者是弱勢族群,沒有辦法享受到社會住宅這樣的政策。
內政部指出,以所得分級作為判定租金補貼的標準雖然立意良善,但因我國報稅所得資料有其課徵侷限性,以其作為申請資格門檻尚可,但從台北市與桃園市近年推動所得分級方式經驗發現,的確有錯置過度補貼的問題,容易造成補貼對象及強度誤判,不適合擴大應用,應整合建立更均衡的方案。
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19日受訪時回應,社會住宅其實是居住正義,所以不應該為了避免過度補貼,而讓這些無法滿足身分、但實質低薪的年輕人或者是弱勢族群,沒有辦法享受到社會住宅這樣的政策。
蔣萬安表示,台北市從開放社會住宅入住以後,一直都是以所得分級來收費,所以在幾次和內政部研討會議上,北市府也很清楚表達希望能夠維持以所得分級來收費這樣的原則,會持續跟中央來溝通,希望能夠維持這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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