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6歲的林姓男子2月28日晚間被警方攔查,員警在他的車上發現了拐杖刀、西瓜刀和電擊棒,以及9釐米子彈4顆、5.56釐米子彈1顆和一把短刀,員警當場查扣,並將林男依現行犯逮捕送辦。新北地方法院依據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林男處以1萬2千元的罰款。
三重警分局表示,2月28日晚間9時許,在新北市三重區民生街60號前發現一輛轎車違停,於是上前進行盤查。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車輛懸掛著非法車牌,並在車內發現了上述違禁物品。經過林姓駕駛同意搜查後,警方在車內找到了彈藥和刀具,並將其當場帶走進行進一步調查。
警方對林男進行偵訊後,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將其送辦。此外,林男懸掛非法車牌的行為也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5款。
經過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審理後,法院根據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林男處以1萬2千元的罰款,並將短刀、西瓜刀、電擊棒等物品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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