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想停百貨公司停車位,改用搭公車的方式,女生能接受嗎?就有一名女網友不滿,男友嫌百貨公司車位太貴,於是將車停在路邊免費車格後,用搭公車方式帶她去目的地,氣得她大喊想分手「我都23歲了耶」,文章貼出後也讓兩派網友吵翻。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和男友打算去台北車站新光三越吃中餐,但遲遲早不到停車位,沒想到男友直接將車開到三重,帶著她改搭公車返回北車。
原PO問男友為何不直接停新光的地下停車場,對方則表示1小時100元太貴了,三重路邊停車格假日免費,這樣可以省很多錢。無法接受理由的原PO,氣得大喊「我都23歲了,還要我搭公車」,直言目前已經考慮要分手。
許多網友們看到文章狂酸原PO:「會規劃會動腦的男人很棒啊」、「省小錢才能存大錢」、「支持分手,男生值得更好的」、「精打細算,以後好老公」、「在台北願意開車已經很好了」、「偶爾搭次公車滿浪漫的啊」、「恭喜放過一個好男人」;但也有不少人認為男方確實有問題:「浪費的時間都不只那1、200了」、「吃個飯是要停多久,又不是停整天」、「這男的以後100%是鐵公雞,還一堆人說好」、「等到結婚後100元開銷都要跟你計較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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