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表示,28日約談寶林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寶林涉及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資料、提供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不實2項缺失,「嚴重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第1項及第47條規定,依法重罰新台幣250萬元。
衛生局表示,會持續追蹤民眾食用寶林茶室供應之餐點至醫院或診所就醫情形。截至29日中午12點,陸續接獲北市醫院通報民眾於餐廳用餐後,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就醫累計14人(新增3人),其中2人死亡(39歲男性和67歲男性)、5人住院中。
北市於醫院通報平台每日定期追蹤住院者病情,提供相關之醫療協助;透過社會局給予關懷機制及家屬心理支持;法務局提供受害消費者法律諮詢及消費爭議申訴協調。
為確保民眾食安,衛生局針對本次重大食品中毒事件提出3項策進作為
精進檢驗量能:已訂購「米酵菌酸」標準品,後續依食藥署檢驗方法建立檢測方法。
優化作業程序: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就本次重大食品中毒案件審視「米酵菌酸」可能存在食材、食材保存方式、食品中毒調查精進流程等,以避免類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再度發生。
建立專區:於衛生局網站首頁設置「寶林食品中毒專區」,提供民眾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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