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大槍擊要犯、自稱「台灣皇帝」的藍信祺,去年與第三勢力333政黨團結聯盟、共和黨主席周克琦搭擋參與總統選舉連署,不滿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指2人參選是「浪費國家資源」,且藍聲稱當選要發給台灣人100億,質疑2人參選合法性,控告莊、李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北檢不起訴,藍信祺不服,聲請再議,遭台灣高檢署駁回,莊瑞雄、李進勇2人獲不起訴確定。
藍信祺、周克琦控稱,去年10月12日上午,李進勇接受立委莊瑞雄質詢時,指他們2人「浪費國家資源」,另莊質疑2人參選總統及副總統的合法性,指藍若當選要發給台灣人100億新台幣,莊、李的行為已影響2人的選舉事務,不欲讓2人進行連署,因此控告李、莊2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
檢察官認為,藍信祺在2016年首度宣布參選總統時,確曾發表當選後要給台灣人100億,莊、李2人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罪嫌不足,上月不起訴莊、李2人。
但藍信祺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北檢偵查已完備,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莊、李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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