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2021至2023年間,屏東縣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有577件,其中有17件是死亡事故,警方為有效遏止該事故,將在屏東市4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預計6月1日起正式啟用執法。
警方表示,2021至2023年間,屏東縣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有577件,占行人事故比率35.9%,其中17件為死亡事故,為此,將在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自由路與大連路口、自由路與公園路口等4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
屏東警察局長戴台㨗說,車輛駕駛務必注意人車距離,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若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可能吃上1200元至6000元的罰單,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可處7200至3萬6000元罰鍰外,更會面臨相關刑事責任訴訟,並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此外,行人穿越馬路也應遵守標線號誌指示,若擅自穿越車道、闖紅燈也會遭開罰。
他強調,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預計6月1日起正式啟用執法,盼藉此有效遏止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所造成之事故及傷亡,全面守護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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